江西省气象局关于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经过资质认定后不再需要计量认证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18-10-26 15:07:54

作者: 江西雷安防雷检测

来源: 江西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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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气象局关于防雷装置检测机构

经过资质认定后不再需要计量认证的公告

 

防雷装置建设、施工、使用单位,防雷装置检测机构:

近期有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向江西省气象局反映,部分单位委托防雷装置检测时要求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针对上述反映情况,江西省气象局与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沟通,双方一致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雷电防护设施检测机构是否应当进行计量认证问题的答复》(〔2003〕行他字第13号)规定,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经过气象主管机构的资质认定后不再需要计量认证,要求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同时通过资质认定和计量认证于法无据。防雷装置建设、施工、使用单位委托防雷装置检测时,不应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是否通过计量认证列入资格条件。

特此公告。

抄送: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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